(一)老报考人员(即2015年成功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的报考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请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报考人员(即首次参加本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请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2、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发改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省招标投标协会(3号省发改委综合楼402室,)资格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点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咨询)。
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按属地原则经设区市发改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招标采购工作年限证明1份(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2B铅笔和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由于本次考试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最后一年,所以,参加考试的人员,今年如果未能在2015年、2015年两个连续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取得证书,其2015年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将不再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考试科目039.招标师04.考全科01.招标师1.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2.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3.招标采购专业实务4.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六、考试收费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的规定,客观题考试(共两科)按每人每科85元的标准收取,主观题考试(共两科)按每人每科90元的标准收取。 七、有关事项 (一)有关购买考试大纲等事宜,可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www.ctba.org.cn,010-88653358,88653324)或当地计划出版社销售书店联系。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