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安监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4月3日―2009年4月15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条件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主页上“考试报名”,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新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可直接现场缴费。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0日至22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须在4月2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3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8月31日至9月3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五)跨省转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二部(联系)办理转考手续后,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号)第七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各地人事考试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做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全国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卷。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各地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三)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征订大纲、教材的单位和个人在4月15日前将征订单位(姓名)和征订数量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征订单》请在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下载,网址,点击(安全培训)。 附件:2009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九年三月九日 560)this.width=560"> 课程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