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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兵同志在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暨理论研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h2{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h3{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DIV.union{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unionTD{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h2{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h3{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union{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unionTD{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                  (2003年2月27日)同志们: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02年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行建设纪检监察理论研讨,表彰优秀论文,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2002年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2年,各级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紧密结合建设中心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和政府的重要工作认真抓落实,坚持三项工作格局,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注重建设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较好地完成了任务,成效显著。  (一)加强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新进展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各地建设厅(建委),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制度,加强检查,规范职务消费,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部位进行专项清理。一是完善制度,加强检查。天津建立了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廉洁从政情况的制度;贵州建立了处级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新疆对系统40余名处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四川年终考核时机关16个处室和12个直属单位的负责人作了述廉报告;甘肃对7名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纠正。各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据统计,北京、上海、河北、浙江、湖北、湖南等省厅去年共上交礼金231万元。部机关也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在普遍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当年新提拔的11名司局级干部和35名处级干部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二是结合当地实际,规范职务消费,进行专项治理。广东对用公款购买商业性保险、公务用车配备进行了调查清理;山东对干部借用公款问题进行了清理,归还公款万余元;湖北对违规用公费获学历、学位问题进行了清理;安徽对厅机关通讯工具货币化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许多地方为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实行了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各地普遍在重大节日前发出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新疆还要求处室主要领导在节后书面报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并在全厅予以通报。  (二)认真查办案件,重视群众来信来访  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坚持将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以“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注意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办案新思路,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北京城建纪工委通过对企业的效能监察,查办案件86件,挽回经济损失304万元;江西省三年来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反移民建镇资金管理的案件274起,追回资金762万元,306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四川对4名在资质评审过程中收受现金的人员进行了行政处分和调离岗位的处理;广东省厅纪检组参与了10起涉及交通、水利、房屋等建筑工程项目案件的查处;贵州省厅纪检组参与了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执法检查。  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建法[2002]185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坚持对重要举报件亲自阅批,过问处理情况。一些地区对信访件加强了动态分析,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制度上和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业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推进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深入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针对南京市“万人评议机关”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部重点抓了行风建设联系点、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作风整改和295个示范点。我部行风建设的经验,受到中央纪委、国务院纠风办领导的肯定。  各地针对行业干部职工的服务态度、质量、办事效率及职业道德问题,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纠建并举,努力将行风建设溶入部门和行业的业务工作中。一是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检查力度。新疆在系统层层建立了纠风责任制,并纳入处室责任目标,各地州建设主管部门也与窗口单位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服务承诺进一步量化;河北与各市稽查、城管部门签订行风建设责任状,目前,已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25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000多万元;黑龙江省厅厅长刘鲲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与各地市建设、规划、房产局长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实行行风建设末位警告制和双向责任制;宁夏开展了“践行三个代表,重塑建设人形象”的行业作风整改工作,自查行风问题1000多条,认真进行整改;河南对系统33个服务窗口单位的整改进行了监督检查;四川对农民建房工作中错位收费、搭车收费问题进行了一次普遍清理;重庆对个别打牌赌博,影响公务的领导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建立与群众对话的良好渠道,加强诚信建设。天津、河北、湖北、河南等地通过对话、问卷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宁夏去年5月份以来,设立了“厅长接待日”,接待群众700多人次,答复问题50多件;青岛探索并试行建筑业企业诚信制度,加强机关诚信文化建设、倡导理念化管理模式。  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我部审批的建筑、房地产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从)业资格,已建立信用档案及数据库,并将其基本内容(包括业绩和不良记录)分别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布。  组织实施建设系统“三下乡、五服务”工作。“三下乡”即科技、规划、设计三下乡;“五服务”即为农民建房、修路、改水、改厕、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服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印发了《建设系统“三下乡、五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推动设立“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工作。在调查、总结各地开通建设系统服务热线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监管效能,提出开设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专用特服号码的申请,信息产业部已批复将“12319”作为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专用特服号码。先选择一些城市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去年9月份沈阳市已率先开通使用,苏州、江门两市也先后开始筹建。  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去年7月,中宣部把朱崇跃同志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在全国进行集中宣传。建设部与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五批10个文明风景旅游示范点,并于9月在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同时,对前四批40个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进行了复查。  经过不懈努力,建设系统行业形象有了明显改观,更加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湖北对13个市发出问卷,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达86%;河南发出问卷3万多份,满意和较满意的占69.79%。青岛市政协在对全市54个政府部门转变作风的评议中给予建委较高的评价。在去年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中,建设系统有60个单位榜上有名。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  过去的一年,建设系统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要求,认真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部机关根据《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党[2002]11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建设部关于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全年的工作细化成15项,每项工作均明确了牵头负责和协办配合部门,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整了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1月和8月,汪光焘同志两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承担的责任。  各地在执行责任制过程中,也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层层分解,逐条细化,把责任分解到了党组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了牵头部门及配合参与部门的责任。还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层层签订责任书。西藏、四川、广西、海南等省厅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相关部门、建筑质量监督站等基层单位的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湖北、吉林等省厅为加强对领导班子副职和各处室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制定了配套措施;酉藏建设厅成立了重点岗位监督领导小组;江西省厅成立了反腐倡廉、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推进组。  落实责任制关键在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建设厅(建委)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河南省厅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书;新疆建设厅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制定了反腐18条责任追究内容;重庆国土房管局有3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某监理所副所长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上海12起责任追究案例中,有8名是处级干部;青海省厅对10名不认真履行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北京城建系统对4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五)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1、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21号)后,建设部会同国家计委、监察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措施。强调要加快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脱钩,做到“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建立企业和个人执业资格信用档案,发挥有形建筑市场在工程交易监管和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作用。截止2002年9月,全国328个有形建筑市场,已有247个完成脱钩任务,占75.3%。  加强对招投标违规问题的检查和整治,各方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行为有所遏制。河南、甘肃、吉林、山东、海南、贵州、西藏等省厅加强了对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检查。黑龙江由纪检监察干部带队对建筑市场进行执法监察和检查,查处有关招投标问题的案件22起;辽宁、云南、四川等省厅配合水利、交通等部门对高速公路、长江堤防、移民建镇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江西、浙江等省厅建立了工程建设信用档案;天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从去年5月1日起,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了《廉政责任书》制度。各地认真推广,并在推行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取得了较好成效。  2、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会同国家计委等七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虚假广告、合同欺诈、面积“缺斤短两”、中介市场混乱和不规范等问题。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加大了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的查处,清理打击了一批房地产虚假广告。各地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企业建设行为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有违法违规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建立和开通了“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网络系统。  3、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措施正在落实和加强  国务院修订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后,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布实施了《关于严禁在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监督、指导各省区对机构调整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按国务院的《通知》要求,全国343个城市可以设“公积金管理中心”。至去年9月底,有176个城市呈报了只设“一个中心”方案,其中有63个方案已批准运作,其余的正在做后续工作。各地还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新疆查处挪用挤占住房公积金19469.29万元。  4、开展城乡规划联合监督检查  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后,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的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去年9月20日,会同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城乡规划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2]228号)。10月19日至30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组成五个检查组,对地方政府贯彻通知的情况及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检查了19个城市、1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0个开发区。从总体上看,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在基层得到相当程度的贯彻,取得一定成效。  5、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逐个进行审核论证。建设部共自行清理行政审批项目272项,决定取消156项,占总项目的57.4%。第一批取消的135项已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占拟取消项目的86.5%。各地都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国务院行改办的要求,还对与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和世贸组织规则有关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成立调研组,开展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建设行政审批制度的课题研究,形成了《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行改办。  (2)部分地区加强了对行业协会、学会的财务监管。湖北、河南、四川、云南等省厅制定了加强学会、协会财务管理的制度。江苏等地建立了会计委派制。上海城建集团对下属企业全部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设部党组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建党[2002]24号)中,要求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及各项规定,加强监督,确保条例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普遍实行了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  6、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是近年来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各地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防范措施。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树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观念。厦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网,制定《工作意见》,将土地出让、房地产交易等确定为重点领域,将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企事业科以上领导干部确定为重点对象。北京城建系统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领导小组,各直属单位分别与所在区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分网络,推行阳光工程。建设部还转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系统中贯彻执行。  (六)、深入开展建设纪检监察理论研究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积极组织开展了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的调查研究,重点完成了对建设系统五年来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情况及建设领域案件易发多发环节与特点的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上海、江苏等11个省参加这项工作。通过调研,了解了有形建筑市场多年来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中所发挥的作用,总结出有形建筑市场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有效机制,联合执法监察是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是源头治理腐败的重点环节。  为加强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开展了建设系统纪检监察论文征集和评选工作,各地积极组织参与。上海征集论文200余篇、江苏47篇、广东34篇。四川、重庆、江苏、浙江、广西、内蒙、山西等省厅的纪检组长、副组长带头撰写论文。30个省、自治区推荐出参评论文216篇,经评委会认真评审,山东省厅的《试探源头治腐的四条防线》等64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北京城建纪工委等12个单位获先进组织奖。各地在这次活动中表现出的热情和较好的理论水平,充分体现出写作单位和个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反映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倡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党的事业充满必胜信心的坚定信念。  为了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规律,指导办案工作,召开了由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贵州、厦门等十省市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南京理论研讨会,对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及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编辑了《建设系统部分省市查办案件研讨会材料专辑》。安徽也组织了全省的办案工作专题研讨会。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思想道德防线  各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廉政法律法规,加强党政干部权力观和依法行政的思想教育。通过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编辑书籍等形式多方位地开展教育。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举办了一期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骨干培训班,针对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聘请建设部三总师、政法大学教授及中央纪委有关部门领导授课;四川、山西、宁夏等省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教育,为干部讲课;新疆以管人、财、事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学习教育;山东省厅在《山东建设报》开辟效能监察专栏;上海举办廉洁勤政书画邀请展,拍摄了38部电教片,倡导廉政文化;江西开展了“重树江西人新形象”教育活动;江苏省厅组织编写了《反腐倡廉文集》;浙江省厅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不准”集中编印成“78个不准”。  2002年,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和建设部党组的部署,在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上下努力、各方配合,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还相当严峻,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些因素还存在,我们的工作离“三个代表”要求还相差很远,还存在着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不强,在“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中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完全到位,责任追究执行不力,反腐败组织协调不够有力,工作方法还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还存在许多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创新精神不足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研究和探索,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3年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党中央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六大闭幕后不久,胡锦涛总书记所做的几件大事之一就是亲自带队到西柏坡去考察,提出坚持“两个务必”的问题,并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关于2003年工作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次会议是党的十六大闭幕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出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思路。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  2003年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围绕建设工作重点,努力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同时”意见,创建精神文明;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规范市场,深化“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进自身建设。努力取得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果,做好部党组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的保障工作。  要以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从规范各级建设行政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出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结合建设工作特点,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理,发挥好行政、纪检监察、检察“三道防线”的作用,从建设领域、建设系统、机关本身三个不同层次,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认真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细化责任分解,扎实有效地做好2003年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两同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行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同时”,认真负起领导责任。“两同时”即: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同时抓,工作责任和廉政责任同时定。“工作同时抓”要靠措施,“两同时”有三大措施: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按照程序办事;二是实行政务公开;三是严格执行纪律。“责任同时定”要靠制度,“两同时”又是加强文明建设,廉洁从政的制度。包括五大制度:一是责任分解制度;二是工作报告制度;三是检查考核制度;四是述职述廉制度;五是责任追究制度。“两同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与时俱进的新要求。是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的新措施。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部门各负其责。要细化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部门和牵头单位。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二)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防止以权谋私行为发生。重点抓好三项工作:(l)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凡是违反的,不论是否谋取私利,都要按《建设部关于机关公务员违反建筑市场活动规则的若干行政处分规定》(建党[1999]11号)作出相应处理。(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特别要注意查处利用节假日、婚丧嫁娶等收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违纪行为。凡有违反,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按中央纪委要求,对象延伸到处级干部;业务范围按《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建党[2000]59号)执行。要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核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的方式,加以落实。  (三)进一步配合抓好对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房地产权属与交易管理等制度的执行。规范程序,加强监管,深入开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理,建立长效预防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着重抓好四项工作:(1)继续落实《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21号),切实做到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参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和有关资质、资格审查的监督工作。(2)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重点整顿违规开发、广告虚假、合同欺诈、面积“缺斤短两”、非法中介和物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要求,对机构调整、运作情况,做好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对于造假、转移、隐匿、毁帐、直接或变相侵吞公有财产的,要按建设部等六部门“建房改[2002]110号”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3)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督促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机制,抓紧建设“城市规划动态监测信息系统”,研究制定对城乡规划行政行为监督管理的制度与办法,探讨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做好有关项目的监督检查。(4)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设防,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四)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认真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要求,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1)重点查处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和违反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案件;同时要重视查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干部以权谋私,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2)加大查处涉及“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案件的力度。对在资质、资格申报、审批和招标投标、住房交易、房改资金管理中贪污贿赂、挪用侵吞、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和失职读职、弄虚作假等干扰市场活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要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加强探索,努力提高依法和依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研究信访举报的内容,抓住线索明、案值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做好案件排查和调查处理;要研究和剖析重大典型案件发案的原因,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认真办理申诉案件,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要把做好法纪宣传、警示教育与查办案件结合起来,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预防和警示教育,避免案件发生。  (五)继续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促进依法行政。(1)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相关责任落实。对国务院已批准公布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要督促做好有关后续工作,制定替代办法,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凡经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公开办事原则,调整和理顺职能定位,依据“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等原则,逐步建立科学、规范、严密的管理、运作、监督机制。要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发挥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与组织协调作用。(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继续清理银行账户,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银行账户的日常监管。强化收支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凡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采购,堵塞开支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所属单位内审和国有,坚持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继续做好建设系统治乱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切实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管理干部,建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工作。(4)监督各项外事纪律的执行。对不按规定办事,利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的行为,要视情况督促主管部门作出严肃处理;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六)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把纠风工作引向深入。按照《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五年(2001年—2005年)规划》,继续深化“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1)认真落实《建设部机关公务员工作行为规则》(建人教[2001]241号),切实抓好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的建设,提高水平,发挥其在创建文明行业的“龙头”与表率作用。(2)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建筑行业重点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房地产业重点规范交易行为,重合同、守信用;市政公用行业重点规范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3)继续开展建设系统“三下乡、五服务”活动,促进城镇化进程。依据既有“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加快进展,力求成效。(4)继续抓好南京市建设部门作风建设联系点工作,探索总结行风建设的经验与规律,指导、推动建设系统的行风建设。(5)继续抓好建设系统295个文明示范点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6)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抓好“12319”建设系统服务热线的推进和完善工作。(7)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活动。(8)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提高服务意识。(9)参与中央精神文明委研究制定《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0)继续深入开展向徐虎、李素丽、范玉恕、朱崇跃和徐州下水道四班、北京呼家楼液化气供应站、中建八局921-520工程项目经理部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大力培养、宣传新的典型,在全系统营造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为做好建设系统200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1、加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党的十六大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是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认真贯彻的基本要求。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与时俱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对于我们建设系统纪检监察来讲,就是围绕建设工作,围绕规划、建设、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去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这次我们搞了理论研讨,有的是围绕有形市场的,有的是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的,都是实践中提炼出来的,相当不错,我很赞赏。但我觉得理论的深度还有待提高,还需要我们继续深入探索,包括我本人在内,要不断学习研究,与时俱进。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履行好我们的职责。新党章修正案对纪委的职能增加了两条,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  我们是纪检监察合署办公,除纪委的职能外,还有监察职能。监察是政府的行为。这次吴官正书记在二次全会的讲话中,专门提到监察。他讲,在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条件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围绕监督我想讲两点,一要履行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所谓组织者,我们的职责是协助党委,发动领导、发动本机关,认真组织。“两同时”是建设部党组对建设部机关讲的,你们可以根据建设部党组的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你们如何实行“两同时”的意见。“两同时”是紧紧围烧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去做的具体化。所谓推动者,我们是靠理论的推动,通过研讨,推动大家自觉地执行。所谓实践者,就是成们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的职能,我们纪委是协调,不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全包下来,是要大家去干。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是我们最重要的实践活动。作为我们驻建设部纪检组,一项职能是对全系统进行监督。这个监督怎么理解?我理解这个监督是指导性的监督,靠大家坚持报告制度,搞好信息工作,通过调研、信息、交流,包括表彰进行监督,我们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繁锁哲学,要求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决做到“两同时”深入人心,“两同时”贯彻始终,“两同时”富有成效。  要实施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和对受举报干部的诫勉谈话制度。对因贯彻责任制不力致使反腐倡廉任务不落实的,应督促补救、整改;对因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必须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3、分三个层次抓好“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腐工作。一个是建设领域,这是腐败案件多发、高发、易发、频发的领域。建设领域的范围非常大,只要搞建设,就进入了建设领域。在建设领域,关键是依法办事,规范市场行为,诚信为本,避免违纪违法活动。主要是围绕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整顿来抓“两交易”。市场规范我们怎么抓?监察部发了文件,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整顿检查,这个文件已转发到各地了。政府要干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市场的案件,需要我们查的,我们要查,不需要我们查的,转给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由他们检查,有的要求他们报结果。第二个是建设系统。建设系统主要抓“一服务”,抓行风,我们叫纠风。重在加强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端正风气,搞好服务。第三个是本机关。机关主要是抓“三审”,抓廉洁自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我们的纪检组、监察室在这三个层次上要有“三威”。在建设领域,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要在省纪委、监察厅有威望。如果我们在本省纪委、监察厅没有威望,那你的工作就没有尽到责任或者说你的工作没有价值;在建设系统,要有威信。要求各地市做到的事情,必须检查落实,不落实的就要批评,出了问题的就要追究;在本机关各处室的比较中,要有威力。纪检组监察室布置的工作,各个处室必须支持和配合。这样才能做好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  在进一步深化“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腐上,要做到“理论探索,纵深推进,总结提高”十二个字。一是继续进行理论探索,二是向纵深推进,向人、事、财推进。“人”是干部制度的改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必须建立人事部门与纪检组的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事”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项工作仍在向纵深推进;“财”是财务制度的改革,包括学会、协会,我们也在研究,要提出关于学会、协会的财务监督意见。三是总结提高,既然干这行,就得钻研这行,我多次讲过纪检监察是一门科学,我们要探索这门科学,实践这门科学。十六大报告讲,党风廉政建设是重大政治任务,锦涛总书记讲了它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深刻领会,结合我们的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建设既是科学,又是事业,又是文化。共产党存在一天,就要抓一天党风廉政建设。所以我们要认清自己的工作价值,要克服各种困难,真正做到理论上与时俱进,工作上开拓创新,切实做出成效。我们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责任,就是加强同各省市的联系,共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好的经验带动全国建设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要在全国建设系统表彰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干部,目的就是为了推动我们的工作。希望各省市之间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和借鉴。江苏编了一本《反腐倡廉文集》,湖南编了一本《反腐倡廉之我见》,上海搞了廉政勤政书画展,都相当好,我非常欣赏。也希望省市之间的联席会开得水平更高一点,把系统搞得活跃一点。  4、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帮助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和有效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支持,定期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认真当好党委(党组)的助手与参谋。弘扬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方法和办案手段,增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可亲、可信、可敬,要更多地接触实际、接触群众,了解实际、了解群众、了解社会,才能做好我们的工作。纪检工作如果说难的话,比其他工作更难干,一般人做不了,没有坚强的党性做不好纪检工作,没有坚强的党性做不长纪检工作。大家要多动脑筋,把工作做好。要注意培养年轻干部,优化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确保职能作用的更好发挥。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注意系统内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检察机关的联系与协作,形成合力,尤其在规范市场和西部大开发中要有所作为。要加强制度建设、班子建设,配合做好机构改革。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做好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建监函[2002]210号)要求,做好先进集体与个人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  同志们,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我们的工作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绩,为实现十六大的战略目标而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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