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工艺的编制和试验以及工艺评定是指导焊接作业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
3.1焊接工艺设计的审查
针对水工钢结构,焊接工艺设计的审查内容主要有:①焊接接头位置的能见度、可达到性,可施焊性及焊后无损检测的可靠性;②焊接坡口是否标准化,特殊设计的焊接接头型式和坡口形式、尺寸精度的工艺性、经济性,同时还应考虑其拘束度与形成裂缝的可能性;③焊接方法,焊接材料选配的正确性;④焊接接头类别的划定与选定的验收标准是否合理等。
3.2焊接工艺方案的编制
根据会审的施工图提供的焊接工艺设计编制焊接施工工艺方案,焊接工艺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材料的预处理方法;②毛坯的下料工艺;③坡口的加工方法;④焊接方法的选定;⑤焊接材料与焊接参数的选定;⑥焊接顺序;⑦焊接预热及焊后热处理方法与参数的选定;⑧焊接接头质量检验方法、数量及合格标准;⑨焊接接头表面处理要求。
3.3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工艺评定应该以可靠的钢材焊接性能试验为基础,并在产品焊接之前完成。焊接工艺评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①由技术员提出工艺评定任务书(焊接方法、试验项目和标准);②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任务书并拟定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焊接工艺规范参数);③焊接责任工程师将任务书、指导书安排焊试室责任人组织实施;④焊接责任工程师依据DI5017-93或DLT5018-94或JB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规定,监督由本企业熟练焊工施焊试件及试件和试样的检验、测试等工作;⑤焊试室责任人负责评定试样的送检工作,并汇总评定检验结果,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⑥评定报告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后,正式作为编制指导生产的焊接工艺的可靠依据。
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钢材、焊材必须符合相应标准,试件应由本企业持有合格证书技术熟练的焊工施焊。
产品施焊时,质检员、技术员必须督促焊工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焊接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施焊,对于一、二类焊缝并要求有经质检员签字认可的施焊记录。
焊缝返修是指存在超标缺陷的焊缝必须经焊补来处理。SL36《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及DL5017、DLT5018等均规定焊缝同一位置修补次数一般不应超过两次,第三次修补必须经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将修补情况记入产品质量档案。因此,焊缝返修必须有返修工艺和记录,必要时应有返修工艺评定,以保证焊缝返修在受控状况下进行。返修工艺应依据材料、设备技术参数、缺陷性质、位置、大小和产生的原因及焊缝受力特点来制定,并要进行审批,否则应视为无效,不予执行。
焊接环境。根据SL36-92、DL5017-93、DLT5018-94等规定:当施焊环境出现下列任情况,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时,禁止焊接施工:①雨天和雪天的露天施焊;②施焊场地风速大于五级(8m);③环境温度低于-10℃;④相对湿度大于90%.由于水工钢结构安装施工基本上是露天作业,且工期紧、交叉作业多,因此,在施工时必须保证焊接环境条件符合焊接技术要求,从而为保证产品焊接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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