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底线。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违反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遭遇医疗暴力事件,相关行政科室人员在到达现场了解事件情况后,应立即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及时到场依法依规解决。以及后续可通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处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职责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并且对于医疗暴力行为惩处的法律依据也进行了明确。
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五、保护现场、留存证据 在依法处理医疗暴力事件时,相关证据的采集和留存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证据的留存包括:①有争议的病历资料、药品、器械、耗材的封存与鉴定;②医疗暴力事件现场财物损毁、医疗秩序受阻的照片和过程的录像;③医务人员受伤情况的影像资料与伤情鉴定结果;④对于患者死亡的情况,应告知尸体解剖的必要性和申请途径并记录等。
其中,伤情鉴定是以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依据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注意区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与互相斗殴。 在遭遇医疗暴力时,医务人员应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人身安全,但要注意避免防卫过当,更不能以暴制暴、采取互殴行为。
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方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但是如果一方停止或者被动停止了加害行为,而另一方转化成加害方时,则有可能存在正当防卫行为。
(二)坚持暴力不协商原则 协商的前提是双方平等自愿。通过协商,实现双方和解、合意解决的最终结局。而患方通过医疗暴力,发泄情绪或企图达到一种完全背离医疗机构自愿性,显失公平的合意,甚至卫生行政部门迫于压力也会对医疗机构采用行政命令式的干预措施,最后以院方的屈从让步获取非法巨额经济利益。这种和解显然与法律意义上的和解有着本质区别。这种责任未明的人道主义赔偿,也仅是息事宁人的无奈做法。因此,我们要提倡暴力不协商原则。正是因为暴力下的协商已偏离了真正的合意本质。尤其是在此事件已经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情况下,这种和稀泥式的处理,无异于主动承认了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更会增加患者对于医闹行为效果的认同,从而进一步加剧医患双方的矛盾对立。
法律是公正的。通过尸检、鉴定等途径,既可明确病因所在,也可就双方在最终结果的参与度上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判断。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结果判定医疗损害赔偿。无论最终赔偿金额的多少,寻求的事件最公正的判定。这不正是患方想要的结果吗?而且,广大舆论也需要最终的公正裁决义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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