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治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
4.2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是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可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的矛盾与错误,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4.3坚持合同评审制度
施工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每份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每份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解释,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保证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企业内部顺利执行,评审之后由法定代表人作是否同意签订合同的决策。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一样编码、归档,并且在合同谈判中注意风险合理转移,以保障施工企业的权益。
4.4及时进行索赔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因合同对方过错造成乙方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每个项目都会有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因此索赔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而不能理解为一种惩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其中施工阶段周期长,情况复杂多变,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大,发生索赔的情况也较多。因此,施工索赔逐渐成为承包施工必不可少的管理行为,并成为施工企业保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主要管理行为。
5结语 工程合同的管理必须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我们不仅要紧紧抓住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工作,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更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严格履行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只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作者:胥颖东 江苏华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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